各市党史和文献部门(宁波市不发):
根据我室年度工作安排和省财政厅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党史和文献资料征编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严格按照浙财行〔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2021年度各地党史和文献工作实际。
二、申报方式
1.党史和文献资料数字化经费由各市党史部门统一申报。
2.其他经费由各市、县(市、区)党史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申报。
三、申报途径
经费申报必须通过“浙江省省级转移支付项目库采集系统”上报,具体操作方法可咨询当地财政部门相关业务人员。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5日17:00。
五、申报要求
1.由于申报时间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将通知转发到所属县(市、区)党史部门。
2.请各市党史部门认真统计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党史部门未完成数字化(含正在整改或需要整改)的资料数量,确保明年全部完成资料数字化工作。
3.申报的经费要详细列清用途和绩效指标(参考附件)。
4.最终的经费分配方案由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会同省财政厅审核并研究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贤明
联系电话:0571-87053039
附件: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绩效指标参考
中共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
2020年09月10日
附件
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绩效指标参考
一、党史和文献资料数字化经费
绩效指标:
1.文字资料数字化数量:多少本、多少页等;
2.音视频资料数字化数量:多少盘、多少分钟等;
3.档案资料数字化数量:多少卷、多少页等;
4.图片资料数字化数量:多少张、多少卷等;
5.实物资料数字化数量:多少件、多少张图片等。
二、党史三卷资料征集、编印、出版等经费
绩效指标:
1.征集相关资料数量:多少页、多少张等;
2.完成工作数量:多少字、多少页、多少册等;
3.会审、讨论多少次等。
三、重点课题研究、实施经费
绩效指标:
1.征集相关资料数量:多少页、多少件等;
2.具体实现成果,所起的作用提升指标等;
3.课题产生的其他效果等。
四、纪念建党100年项目实施开展经费
绩效指标:
1.宣传教育方面的实施、影响力、组织级别、参加人数等;
2.出版多少书籍、宣传册及其他宣传材料等;
3.项目产生的其他效果等。
五、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经费
申报项目所产生的成效、数量等可以衡量的指标。